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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的概念抑或是可申请专利的发明?

28.0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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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6日

可申请专利的发明和抽象概念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我们的欧洲专利代理人对美国专利局(USPTO)新发布的《2019年专利客体适格性修订指南》进行研究,这份指导性文件旨在于阐明美国对发明是否可申请专利的评估标准。

 “只是抽象的概念,并不能获得专利。”

根据美国专利法,抽象概念并不能获得专利。实际上,一个真正的发明必须产生技术效果。在欧洲,抽象概念也被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然而,“可专利性”在美国和欧洲的评估方式并不相同。这为申请专利或者预测发明的专利性带来了额外的挑战,尤其是在美国。总体而言,美国的专利性评估范围比欧洲更广泛。

几年前,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了有关如何审查抽象概念和专利性的指导方针。然而在实践中,指导方针仍然允许个别专利审查员考虑如何应用指导方针。因此,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一些决定不仅不可预测,而且相互之间也不一致。

今年年初,一份更清晰的抽象概念定义指南开始生效。在知识产权行业,专利代理人和专利申请者同样寄希望于在这份新的指导性文件中,专利商标局能解释清楚何为“抽象概念”。

“需要特别关注用户界面、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

当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审查员开始审查专利申请时,除了其他可专利性的标准之外,他们必须检查发明是否是一个抽象概念。这样做的目的是,使用更具体的审查程序将产生相互一致的结果,而不是两个审查员根据各自对指导方针的解读做出不同判断。

举例来说,只能在人脑中思考的数学概念就是“抽象概念”。然而,如果这些想法能够产生技术效果,它们同样也能申请专利。抽象概念也包括人类组织活动的方式。如社会活动,遵循指令和心理过程,像观察、评估和做出决定。

在专利的重要技术领域,例如用户界面、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审查员容易将发明理解为抽象概念。在这些领域中,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在准备专利申请阶段就已经小心地将“发明可能被解释为抽象概念”的风险排除。

不过,最佳的申请撰写应使申请人保留进一步完善、提升发明的空间,并且在未来能够尽可能广泛地保护发明。

 

措辞对是否可专利化起决定性作用

专利代理人的经验和能力对发明是否能被授予专利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举个例子,某个关于图标在触屏上重新排列的发明,被阐释为抽象或非抽象的概念,有时仅取决于申请文件中的确切措辞。             

如果发明可以被归类为人类思维活动,那么发明被解释为抽象概念的危险性就非常高。尽管一个发明可能很好、有价值,具备申请专利的资格,但措辞不当则可能导致专利申请失败。归根结底,一切都取决于如何撰写申请文件。

假设,某个发明的内容为:根据用户使用特定图标的频率,在触屏上重新排列图标(位置)。这个发明必须与一个实体设备关联(像是触屏或是其他可以应用本发明的具体要素)。然而,如果仅仅通过定义使用了多少图标以及根据使用情况确定特定图标对单个用户的重要性来撰写专利申请,这个过程可能仅仅停留在想法阶段,而不必应用到实体设备。这种情况下,该发明将不具有专利性。             

因此,为了获得该发明的专利,必须以某种方式将该发明与实际设备相结合。

 

 

您是否有关于用户界面或交互技术的发明,希望与专家讨论该发明的可专利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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